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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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通过察学生绩点排名、英语成绩、行为规范等进行推免生的筛选,竞获得奖学金、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竞赛获奖等均可加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即可参与保研。想要了解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及其他学院的推免实施办法、加分细则,可扫网页显示二维码添加学姐咨询哦~保研喵团队提供保研全程辅导,助力同学们推免上岸!

首都师范大学生物学科始建于1954 年,是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植物生理学硕士研究生,是国内较早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之一;1985年获植物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0年获植物学博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获批“植物学国家重点学科”(全国仅有8个)。学院现有“植物学国家重点学科”和“生物学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获首批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拥有“生物学”和“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生物学”和“生态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22)48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推荐办法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推免生遴选工作,解释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名单附后)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和三个专业的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的推免名额。生科院获得2023届推免指标24个(含3名“卓越教师”项目指标),经核算获得推免资格的名额为:生物师范班12人(含“卓越教师”项目3人)、生物科学班5人、生物技术班4人、生物技术双培班3人。

(三)推荐条件与办法

1.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我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但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学生主修成绩单中显示的课程成绩经院(系)确认无误,按平均加权学分绩点对应的百分制分数计入学业成绩。截止院(系)推免规定的报名时间,各专业报名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 425 分(特殊类别学生须达到《首都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学管理规定》(校发[2018]55 号)关于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的认定标准)。

2.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学生单独排名)。综合评价成绩包含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 学生在校期间有如下经历或成绩者可获得奖励加分。

(1)奖学金加分:

奖学金类别 加分 备注
国家奖学金 1 1、奖学金加分参考2019-2020学年及2020-2021学年奖学金获得情况;
2、每年奖学金加分均选其中一次获得等级最高项加分,两年奖学金加分累加为最终奖学金加分,最终奖学金加分不超过1分;
3、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考当年排名确定等级。
一等奖学金 0.4
二等奖学金 0.3
三等奖学金 0.2
单项奖学金 0.1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须经学校武装部出具证明。加分不超过1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须提供实习证明原件,并经学校相关组织单位或学院进行鉴定(可在实习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鉴定意见)。加分不超过0.5分。

(4)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加分不超过1分。

(5)竞赛获奖。仅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加分不超过1分,具体细则如下:

奖项类别 加分
全国一等奖 1
全国二等奖 0.6
全国三等奖 0.4

以上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具体加分分值由学院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鉴定表》评议确定。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生最终加分不得超过4分。

3.申请“卓越教师培养项目”者须为我院本科师范专业学生。

4.有以下各项之一者不能推荐:

(1)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者;

(3)在校期间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符合上述条件的委培生、定向生,还应向所在院(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并经审核同意,否则不能被推荐。

附件: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张爱兵

成 员:王海龙、王洵、刘志瑾、鞠传丽、曹利民、唐文杰

2. 学院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王海龙

成员:李乐攻 张爱兵 施慧 张玮玮 孔冬冬 刘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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