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的招生办联系方式包括招生办电话及联系邮箱。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招生办电话详情见如下内容。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曹文泽教授,校长叶青教授。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一、院系简介
外语学院凭藉我校雄厚的法学教育优势和地处国际大都市上海的有利条件,从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国情出发,以培养外语与法律复合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下列办学宗旨:
——在教学中强调外语专业教学、法律专业教学、计算机应用等三方面的有机结合;
——为国家重要机构及重要涉外部门/为国内律师行业及为国际、国内大企业输送高层次人才;
——全方位培养毕业生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
我院英语、日语、翻译、德语四个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实行学分制。对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四个本科专业的学生均可在第二学年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包括:法学、金融学等学科。阅读全文请点击:《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院系简介》
二、学科介绍
英语(涉外法商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文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1995年。
专业特色:以系统的英语理论教学和技能操练为主,依托学校雄厚的法学教育背景,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技能、广博的科学文化和法律商务知识基础,并能运用英语从事法律、经贸、外事、政府、文化等部门的翻译、管理、教学和研究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基础英语、英语报刊选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写作、英语视听、高级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学术论文写作、英语口译、主要英语国家概况、第二外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法律英语、涉外法律实务、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司法文书、合同法学、票据法学、海商法、保险法学、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结算、进出口贸易实务、外经贸函电、商务英语、语言学概论和英美文学史等。阅读全文请点击:《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学科介绍》
三、领导介绍
党委书记:余素青
副院长(主持工作):屈文生
副院长:张朱平
阅读全文请点击:《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领导介绍》
四、院系信息
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
邮编201620
E-mail:waiyu@ecupl.edu.cn
阅读全文请点击:《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院系信息》
五、考研信息
一、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15年拟招收金融、翻译、社会工作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计65名(含推荐免试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二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及自学考试,已获本科毕业证书者);阅读全文请点击:《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考研信息》
六、招生信息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传真:021-62071672 邮箱:y_zsb@163.com。
阅读全文请点击:《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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