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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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下设农业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交通与车辆工程系5个教学单位。设有农业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及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机械工程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等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及硕士授权点,拥有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机械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近年来,全院年均发表SCI和EI收录高质量论文100余篇;年均获授权国家专利120余件,其中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0余件。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2023年共选出推荐免试研究生61人,考察学生绩点排名、英语成绩、行为规范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即可参与保研。想要了解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及其他学院的推免实施办法、加分细则,可扫网页显示二维码添加学姐咨询哦~保研喵团队提供保研全程辅导,助力同学们推免上岸!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2】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议学院推免方案、分配各专业推荐名额、审定推荐名单等,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骅  汪小旵

副组长:刘  平  薛金林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坤权  刘德营  肖茂华  邱  威

何瑞银  郑恩来  路  琴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好学, 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2.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3.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 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6分及以上。

4.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5.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6.参加过SRT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7.应修满指定的学术研究类课程学分,同时必须修得至少1学分的教授开放研究课程,如因培养方案学期安排等客观原因目前无法达到,由学院审核。

8.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

三、推荐名额

各专业推荐名额由学院分配。

2023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教育部另外下拨的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指标,由院团委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项工作文件组织遴选。

四、推荐办法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1.综合考核  

所有拟推荐学生均须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及低顺序排名推荐。综合考核总成绩包括GPA 折算得分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得分。

平均学分绩点(GPA)以推荐免试工作期间教务处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

综合考核总成绩=GPA折算得分×70%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得分×30%

GPA折算得分=100×本人GPA/年级专业最高 GPA。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得分计算及认定办法见附件6-9。

2.拟推荐免试名单公示

拟推荐免试名单由校教务处与学院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学院教学办公室(育贤楼B409)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5-58606580,电子邮箱:gxyjxb@njau.edu.cn。

五、工作要求

1.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为学生的GPA成绩,学生学习成绩GPA绩点以推荐免试工作进行时教务处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

2.将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科专业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学习理念。

六、工作原则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推免工作亲自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防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透明原则,统一标准、统一程序选拔考核。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确保成绩真实可信;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需签订《回避承诺书》(附件4),由学院留存;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资格。

4.学生因未返校而导致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的原件,可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有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完全属实。否则,一经查实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属实,将取消推免资格。

七、时间安排

1.9月12日前: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含综合评价方案),上报学校教务处,经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

2.9月15日前:推荐生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推免生申请表》(附件1)、《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英语考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3.9 月 21日前:学院公示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和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学院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审议后向教务处上报拟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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