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推荐优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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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覆盖两个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其中“信息与通信工程”被列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学科;学院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信息与通信工程,2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点——信息与通信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1个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点。通信工程专业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双双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均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入选江苏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推免指标35,考察学生绩点、学分、外语水平等,介绍科研成果评分和竞赛获奖评分标准,想要了解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及其他学院的推免实施办法、加分细则,可扫网页显示二维码添加学姐咨询哦~保研喵团队提供保研全程辅导,助力同学们推免上岸!

根据《苏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和《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苏大教〔2021〕65号)精神,特制订电子信息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成员组成。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均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推荐对象和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一)推荐对象

推免生从学籍在电子信息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中择优遴选。

(二)各本科专业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下达的2023年推免生指标35名,依据学院各本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并结合国家学科发展战略需求和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确定各本科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

三、推免基本条件

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处分记录解除后品德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二)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学分绩点达1.0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D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原则上不低于3.5;外语水平优秀;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四、综合考核及遴选办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首先对提出推免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考查申请者是否具备推免申请基本条件,然后对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分。

推免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分)=学业成绩(GPA×100,GPA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5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竞赛获奖(最高30分)。综合评价成绩如出现同分则根据GPA的精确分数排名。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退伍复学后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加20分。

(二)参加志愿服务,由基础得分和成效得分相加,最高10分。

1、志愿服务基础。每学年2分,三个学年累加,满分6分;考虑到疫情具体情况,大一学年的基本志愿服务时长标准由36小时减半,仍需完成并经认定获得18小时及以上志愿服务时长,可获得2分;大二学年完成并经认定获得36小时及以上志愿服务时长,可获得2分;考虑到疫情具体情况,大三学年的基本志愿服务时长标准由36小时减半,仍需完成并经认定获得18小时及以上志愿服务时长,可获得2分;单个年志愿服务时长未达到上述规定时长,则按相应比例减少志愿服务得分;原则上,志愿服务时长根据志愿者证进行认定。

2、志愿服务成效。可累加,满分4分。个人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或事迹获国家级媒体报道,每次得4分;个人获得省级相关荣誉或事迹获省级媒体报道,每次得3分;个人获得地市级相关荣誉或事迹获地市级媒体报道,每次得2分;个人获得校级相关荣誉或未列入时长认定的其他较长时间的志愿服务(连续3个月以上,获取勤工助学津贴的除外),每次得1分;需提供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个人同一志愿服务成果多次获奖或获媒体报道以最高分者计,不累计得分。

(三)国际组织实习,官方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一次加5分,最高10分。关于国际组织的认定,可参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人才服务信息网的“了解国际组织”栏目,网站链接:http://io.mohrss.gov.cn/col/1002/index.html。

(四)科研成果的评分见表1,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表1. 科研成果评分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分值 备注
学术论文 发表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一区、二区) 30 论文须正式发表,SCI、EI、ISTP需有检索报告
发表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三区) 25
发表SC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四区) 20
发表E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15
发表EI、ISTP会议论文第一作者 10
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第一作者 10
发明创新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25 专利、软著、布图须授权
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10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一设计人 3
获国家软件著作权第一著作人 2
获国家外观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2
课外 国家级 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优秀) 15 团队其他成员8分
  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合格) 10 团队其他成员5分
科研项目 省部级 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优秀) 6 团队其他成员3分
  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合格) 4 团队其他成员2分
  市厅级校 项目主持人 3 团队其他成员1分
 
 
  院   科研能力提升计划主持人(结题优秀) 2 团队其他成员1分

说明:1.所发成果都是苏州大学第一完成单位,并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2022.9.10;2.所涉刊物以北图核心刊物(2020版)为准;3.莙政项目按照课外科研项目中省部级计算;4.各类成果原则上只取一项,以最高分者计。

(五)竞赛获奖的评分见表2,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表2. 竞赛获奖评分表

奖项级别 分值 备注
国家级三大赛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30 团队其他成员10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30 团队其他成员8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二等奖 25 团队其他成员6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三等奖 20 团队其他成员5分
省级三大赛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25 团队其他成员8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25 团队其他成员6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二等奖 18 团队其他成员5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三等奖 10 团队其他成员4分
国家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25 团队其他成员8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25 团队其他成员6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二等奖 18 团队其他成员5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三等奖 10 团队其他成员4分
省部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特等奖 15 团队其他成员5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一等奖 10 团队其他成员4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二等奖 5 团队其他成员3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三)三等奖 3 团队其他成员1分
市厅级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一等奖 5 团队其他成员2分
  个人(团体排名前二)二等奖 3 团队其他成员1分
校   个人(团体排名前一)三等奖 2 团队其他成员0分

说明:1. 所获奖项都是苏州大学第一完成单位,并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2022.9.10; 2. 表3中1-3项为三大赛,4-6项为强学科竞赛,非表3所列学科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所列其余学科竞赛)采用降一等不降级的方法计算评分,其他比赛级别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认定;3. 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者计。

表3. 三大赛及强学科竞赛列表

序号 竞赛名称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
4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5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6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五、时间节点

(一)动员。自即日起,学院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荐名额等。

(二)学生申请

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3届预毕业本科生,于9月5日(周一)10:00至8日(周四)23:00,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自愿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请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补申请。受疫情影响尚未返校的申请学生,要及时与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推免申请证明材料、综合评价等相关事宜。

(三)严格报备制度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实行回避及报备制度,收集学院相关人员的回避及报备报告书,汇总后填写《学院(部)推免工作回避及报备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9日(周五)前将电子和纸质文本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学院推免工作程序

1. 建立健全学院推免工作回避和报备制度。按照《苏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规定的应回避和应报备的推免工作人员,于9月9日(周五)前,向学院进行回避申请或报备登记。工作人员回避申请或报备等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2. 制定并报送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细则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稿均须于9月9日(周五)前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科。

3.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学院在9月13日(周二)前完成学生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

4.综合测评及遴选:学院9月14日(周三)至18日(周日)前,严格按实施细则等,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展开综合测评,并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根据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按专业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初选名单,增报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1-2名替补名单。

5.初选名单等材料报送:9月19日(周一)前,完成初选名单的电子文本报送工作;纸质文本加盖学院(部)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院(部)初选名单于报送之日起,在学院(部)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

 

六、有关管理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推免过程中申请学生如有疑义,1. 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联系人:范嫱,电话:0512-67871161;2. 如对学院意见不服,可实名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联系方式:电话0512-67163652;邮箱pumanli@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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