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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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是依托原土壤农化专业、农业环境保护专业和环境生态类专业,在整合全校相关学科资源的基础上,于2004年独立建院。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截止到2022年10月,学院全职教职工130人,其中专职教师108名,其中,教授27名、副教授47名、高级实验师3人,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104人,35%专任教师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先后柔性引进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的院士、讲席教授8人。

安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通过察学生绩点排名、英语成绩、行为规范等进行推免生的筛选,参加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发明专利等可申请加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即可参与保研。想要了解安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及其他学院的推免实施办法、加分细则,可扫网页显示二维码添加学姐咨询哦~保研喵团队提供保研全程辅导,助力同学们推免上岸!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字〔2021〕26号)精神,现就资源与环境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资源与环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琼  吴祥为

副组长:姚洪章  张  震  叶新新

成  员:司友斌  杨书运  胡宏祥  李军利  吴红淼  曹  丽

秘  书:黄伟丽  宫志锋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按照体质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65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英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 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

(四)学业成绩要求

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三、名额分配

(一)基本指标。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学院以各专业毕业班人数为基数核算分配,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直接推免。对于国家“互联网+”银奖及以上、“挑战杯”中获得国家一等奖、银奖及以上的团队负责人,且满足“二、基本条件”经学院推荐,直接推免(不占基本指标)。

(三)竞争性推免。竞争性指标为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推荐限额 10%左右。对于特殊学术专长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而未达到学院的推免排名者,条件可适度放宽。有关说明材料须在学院公示 5 个工作日(从学院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参加集中竞争性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毕业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学生须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须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省级“互联网+”金奖及以上、“挑战杯”中获得特等奖、金奖及以上的团队负责人,或其它国家二类系列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团队负责人。

(四)获得国家一流专业、通过国家工程认证的专业,每个专业奖励 1 个指标。  

(五)根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按专项指标数等额推荐候选人到学校接受选拔。

四、推荐程序

(一)成立组织

成立毕业专业(班级)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毕业专业(班级)辅导员担任,成员为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体育委员和学生代表,负责通知公告、材料收集审核和初步评议。

(二)专业(班级)初评

1.审查申请者基本条件,核实证明材料真伪,初步鉴定奖项、作品、成果和任职的级别和等次。

2.初步鉴定后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报学院领导小组鉴定,提交科研论文、专利的申请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公开答辩。

3.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课程成绩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60%,英语四、六级成绩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20%,学术获奖情况及创新创业能力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18%,文艺、体育特长及社会工作等因素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2%,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序号 评价项目 权重 测算分值
1 学分绩点 60% 平均绩点折算成百分制×60%(以成绩单为准)
2 大学英语四、六级 20% 四级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0%; 通过六级,按照四级同等成绩的 1.2倍折算(可自由选择按照四级或者六级成绩进行折算)
3 学术获奖情况及创新创业能力 18% 分值×18%(认定细则见附表1)
4 文艺、体育特长及社会工作等因素 2% 分值×2%(认定细则见附表 2)

4.确定“直接推免”人选,拟定“基本指标”人选和“竞争性推免”人选,经专业(班级)公示后,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学院推荐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专业(班级)遴选结果,确定推免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规范管理

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和条件推荐,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二)推进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推免名额、实施方案、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英语、绩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院领导小组加强对学院推荐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强化责任追究

坚持回避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未按政策要求开展工作的,按照相关处理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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