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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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现有智能建造、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以及工程管理五个本科专业,其中,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点,土木工程专业和智能建造专业入选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智能建造专业是全国最早开办此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拥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了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 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及工程管理学科方向;拥有土木工程专业型硕士和人工环境工程专业型硕士授予点。具有系统的学士、硕士人才培养体系,同时还配合学校博士点的人才培养工作。

北方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通过察学生绩点排名、英语成绩、行为规范等进行推免生的筛选,竞赛获奖、学术专长等可申请加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即可参与保研。想要了解北方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及其他学院的推免实施办法、加分细则,可扫网页显示二维码添加学姐咨询哦~保研喵团队提供保研全程辅导,助力同学们推免上岸!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纪颖波

成 员:刘婉立 宋小软 冯少杰 程海丽 王振伟 张召冉 金 磊

秘 书:赵雪芳

二、名额分配及推免工作日程

1、名额分配: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文件精神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专业应届毕业班级学生人数(不含专起本、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属性及专业发展情况,分配给土木学院的名额14人,各专业分配(4舍5入)如下:

序号 专 业 专业称号 毕业班人数 推免名额 备注(测算依据)
1 土木工程 北京市级 52 4 存量2.36+理工类增量1.38+优势专业增量0.00=3.74
2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国家级 25 2 专业总体:存量1.72+理工类增量1.01+优势专业增量0.73=3.46(总比例为7.8947%)
3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双培) 国家级 13 1 其中:非双培1.974、双培1.026
4 智能建造 北京市级 58 4 存量2.63+理工类增量1.54+优势专业增量0.00=4.17
5 工程管理 国家级 48 3 存量2.18+理工类增量0.00+优势专业增量0.93=3.11
合计 196 14  

2、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确定2023年学院推免工作日程如下:

时间 内容 地点
9月16日17时前 申请人提交材料,9月16日17时报名截止、公示报名情况 浩学楼1113(赵老师)
9月18日17时前 审查材料 由学院另行通知
9月19日17时前 确定拟推免名单并公示 学院网站及教学公告栏
9月22日 上报学校  

三、材料提交

申请推免研究生需提供的材料:

1、《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可从教学信息网下载)。其中“何时获得何种奖励”一栏填写非专业竞赛类获奖。

2、本人前三学年的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重大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及专利、获得荣誉称号、参加社会活动、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的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1 张。

5、《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遴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

四、资格审查及绩点成绩认定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规定申请条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是否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起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违反学术道德的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前三学年必修课成绩绩点专业排序前1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参加学校对外交流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获得的成绩,因评价体系不同,不参加绩点计算。

五、其他遴选指标(加分项)记分办法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对在重大竞赛中获奖、发表论文及专利、获得荣誉称号、参加社会活动、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作为其他遴选指标予以加分,具体办法如下:

1、重大专业竞赛获奖(上限3分):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2分,二、三等奖加1分;“科园杯”或其他校外专业竞赛获奖加0.5分。竞赛级别以学校实践教学信息网认定为准。

2、发表学术成果(上限2分):前三学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正式公开发表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2分,第2作者加1分,第3及以后排名不加分;在普通期刊正式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1分,第2及以后排名不加分;获授权发明专利第1发明人加2分,第2发明人加1分,第3及以后排名不加分;核心期刊由校图书馆出具认定书,核心期刊的认定标准参照《北方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18] 58号)执行。

3、获得荣誉称号(上限3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加3分;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加1分;荣誉称号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4、参与校院社会活动、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上限2分):社会活动指非专业竞赛类活动或评比,参军入伍服兵役加2分,参与校级活动加1分、院级活动加1分,国际组织实习加1分。本项累加求和算分,以获得证书及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各个级别的活动只计算一次,各项累计不超过2分。

5、上述1-3项指标中,各项内分别只认定得分最高项1项。

6、1-4项累计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参与综合成绩评定。

六、综合测评成绩及推荐结果公示

1、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办法:前三学年必修课成绩绩点占90%,参加重大专业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及专利、获得荣誉称号、参与社会活动、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其他遴选指标获得的百分制总加分占10%。

2、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查及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及教学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七、其它

1、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2、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如下途径反映,并阐明事实依据和有关线索。联系电话:88802072;地点:浩学楼1110。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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